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与苏州市政府签署推进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2020年05月21日10:22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5月18日上午,省市场监管局、苏州市政府在苏州举行推进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省委常委、苏州市市委书记蓝绍敏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省市场监管局局长朱勤虎、苏州市市长李亚平现场签署合作协议。
蓝绍敏代表苏州市委、市政府对省市场监管局关心支持苏州发展表示感谢。他指出,此次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与苏州达成合作协议,必将为苏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强劲的动力。希望双方本着“同策聚效、同向聚力、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原则,共同努力在三方面实现突破、结出硕果。一是携手当好落实国家战略的标杆。抢抓“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自由贸易区等国家战略叠加实施的机遇,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当表率。加快推进苏州自贸片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争取设立长三角示范区核心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其他地区、其他领域落实国家战略探新路、树标杆。二是携手打造营商环境创新的标牌。深入推进苏州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擦亮“苏州最舒心”品牌。加强重大项目全程服务,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积极拉动消费经济,打响“姑苏八点半”品牌,实施夜间消费包容监管,建强苏州“智慧315”无理由退货平台,健全完善全国领先的无理由消费保障机制。三是携手共建高新技术产业的标准。做大做强全国首个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发挥新兴产业标准化(苏州)协作平台功能,重点推动电子信息产业、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纳米技术等领域国际标准研制,加快苏州国家质量基础(NQI)基地建设。共同推动省认证审评中心苏州分中心、 “国家生物大分子药物产业创新中心”等含金量高、撬动性强的重要平台落地见效,强力推动生物医药成为新的产业地标,打造有世界影响力、全球竞争力的“中国药谷”。
朱勤虎在讲话中指出,2019年是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改革年”,全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践行“守住底线、营造环境、规范竞争、提升质量、促进发展”思路,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连续两年获得综合考核第一等次。2020年是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履职开启之年,将以打造“一品牌、一平台”为主要抓手,聚焦主责主业、聚力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全省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一品牌”,即创建具有国际影响的江苏质量发展工作品牌;“一平台”,即建立省局支持服务地方发展的对接平台。签署合作协议是平台建设的重要一环,苏州是省局首批签约的第一家。此次签约,标志着市场监管部门与苏州的合作平台正式启动。通过这个平台,将进一步聚焦苏州、了解苏州、学习苏州,学习苏州敢为人先、敢闯敢干的进取意识,学习苏州攻坚克难、负重奋进的担当精神,学习苏州勤勉务实、真抓实干的过硬作风,从苏州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汲取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智慧和经验;通过这个平台,将尽最大努力支持苏州、服务苏州、助力苏州,共创一流营商环境,共促优势产业发展,共育高端质量品牌,共建高效治理体系,为苏州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这个平台,恳请苏州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关心、支持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理顺体制机制、强化基础保障,为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朱勤虎强调,签约只是合作的第一步,最重要的是抓好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协议要求,对每一个合作事项列出清单、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督查考核、跟踪问效,确保落地落实落到位,以实际成效为苏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市场监管领域多个方面开展合作,共助高质量发展。一方面,省市场监管局推出支持苏州市9项措施,即支持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改革试点、支持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0、支持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支持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支持苏州市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深化质量强市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支持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支持构建现代化安全治理体系;另一方面,苏州市也将从9个方面推进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即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属地责任、强化药品安全属地责任、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加大质量强市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健全市场监管工作基础保障。省市场监管局、苏州市政府将以签署合作协议为新起点,进一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为促进苏州开放再出发和建设市场监管现代化先行区提供更为坚实、持久的动力。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冯新南,省药监局局长王越,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田丰;苏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俞杏楠,副市长杨知评、胡志斌,市政府秘书长周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苏州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区(管委会)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