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版《住宅设计规范》公布四层及以上新建住宅须设电梯
2020年07月13日10:23 来源:新华网
随着新的经济和市场形势下住宅产业发展的需要,人们对居住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日,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对外公布,部分要求明显高于国标。楼层高于四层住宅要安电梯、卧室起居室净高比现行国标增高10厘米等一系列规定,除了更追求居住舒适度外,也处处体现着“为老着想”的适老化设计要求。这一标准将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户型
最小套型比国标增2平方米
住宅的套内使用面积到底该如何计算?规范明确规定,烟囱、排气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使用面积是住户真正能够使用的面积。
在国标中,住宅的最小套型面积为22平方米。而按照此次公布的京版标准,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组成的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2平方米;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最小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4平方米,比国标增加了2平方米。
套型设计的集约化使得内部空间相对紧凑,为提高生活居住品质及便利性,宜在居住空间内部考虑晾晒空间的设置。为此,规范提出,套型设计宜设置晾晒空间。
室内
厕位淋浴预留安装扶手条件
起居室是住宅套型中的基本功能空间,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的活动中心,需要布置的家具、设备较多。规范要求,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1平方米。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平方米。
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最小套型,其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平方米;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组成的套型,其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厨房应直接采光、自然通风,而厨房地面则应采用防滑的装修材料。
卫生间因施工质量或防水材料出现问题而造成的漏水现象依然存在,同时管道噪声、水管冷凝水下滴的问题影响下层房间的使用。为此,规范明确规定,不得将卫生间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主要生活空间的上层,包括起居室(厅)、卧室、厨房和餐厅。
为满足住宅适老性和无障碍设计的需要,新建住宅在建设时,应在卫生间厕位和淋浴位置的墙内或地面预留安装扶手的条件,卫生间的地面应采用防滑的装修材料。
层高
卧室起居室净高不应低于2.5米
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居住者希望在住宅中设置中央空调、新风系统、地暖系统等设备。这些设备本身需要占据一定的空间高度。因此,北京市此次公布的新标准,比现行国家规范的规定略有提高。规范提出,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米,比现行国家标准提高了10厘米。
除了对层高明确限定,对日照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提出,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阳台是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一旦设计不当,很容易造成事故。规范提出,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米,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米,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配套
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多高的住宅楼应该设置电梯,是百姓关注的热点之一。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规范规定,7层及7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时必须设置电梯。但考虑到北京市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为了适应社会对无障碍设施的多元化和高标准需求,此次公布的新标准将设置电梯的高度定为了“4层及以上”的住宅。
规范提出,4层及4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而当楼层达到12层甚至更高时,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楼层达到25层及以上,同时单台电梯服务户数大于90户时,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宜少于3台。设置电梯的住宅,每居住单元至少应设置1部能直达户门层的无障碍电梯。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
另外,考虑到今后养老的方式更多的会采用居家养老的模式,规范要求住宅建筑套内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其中包括火灾探测器或火灾警报器,以此提高住宅建筑火灾的预警能力,避免由于老年人行动的不便延误报警,带来不必要的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