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0年08月04日10:23 来源: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月27日,宿迁市召开7月份下半月1+X新闻发布会。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有:中新社、人民网、现代快报、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西楚网、宿迁网、速新闻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发布会邀请的嘉宾有:市委党史工办(市方志办)主任、一级调研员孙正龙同志、市市监管局副局长贾庆伟同志、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庞志勤同志。发布会共两项议程,一是新闻发布;二是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党史工办(市方志办)主任孙正龙同志发布《宿迁市志》出版发行情况、市市监管局副局长贾庆伟同志解读宿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庞志勤同志发布宿迁市医疗救助工作。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熊磊主持。
《宿迁市志》出版发行新闻发布稿
宿迁市地方志办公室
非常感谢大家对《宿迁市志》出版发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宿迁市志》2020年7月正式出版发行。下面,由我介绍《宿迁市志》的有关情况。
一、总体情况
《宿迁市志》是宿迁市1996年成立以来第一部设区市志书,是宿迁市的“百科全书”,客观、全面地记录了宿迁市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全书共分上中下三册,设48篇,其中包括《建置区划》《两河两湖》《城乡建设》《农业与农村经济》《酿酒业》《旅游业》《项羽文化》《民俗》《方言》《人物》等。除此以外,志书前置近300幅彩图以及《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后置《附录》《索引》《后记》等。市委书记张爱军、市长王昊为该书作序,称该书的编纂出版“是宿迁市的一件文化盛事,更是宿迁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标志性大事”。
《宿迁市志》共300多万字,2284页,彩色印刷,图文并茂,16开本,印数4000套。
《宿迁市志》记述的时限为:上限不一,因事而异,尽量上溯,下限一般为2011年年底。其记述的地域范围为1996年设区市成立后所辖的行政区域,详记市区,兼及辖县。
宿迁市志的正式出版发行,标志着宿迁市至此实现了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两全”目标,标志着宿迁市的二轮修志工作圆满画上了句号,同时也标志着宿迁市的地方志事业与全省实现了同步发展。
二、编纂过程
宿迁市于2005年启动二轮志书编纂工作,由于宿迁刚建市,处于百业待兴的状态,所以,市志编纂启而未动。直到2012年才正式启动起来。在省地方志办公室指导下,在市委领导、市政府主持下,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织实施、市地方志办公室具体编纂,耗时八年编纂完成。其间,2012—2013年,培训与征稿;2013年12月,总纂篇目通过省评审;2014年,形成初稿;2015—2016年,完成分纂;2016—2017年,完成总纂,并完成初审、复审;2018年8月,通过省级终审,同时通过方志出版社审稿;2019年2月,通过省级验收,年底进入印刷程序; 2020年7月,由方志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我们的编纂体会有三点:一是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敬业奉献;二是“严”字当头,勤于打磨,实现百炼成钢;三是开门修志,广泛借力,实现众手成志。全书编纂过程中,全市106家单位和部门参与编纂,主要撰稿人有258 人,主要审稿人有73人,形成各类资料710多万字,最终定稿字数300多万字。
三、主要特色
《宿迁市志》的主要特色是鲜明的时代性与地域性。在凸显时代性上,全书重点记述宿迁市境内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与现状,在记述中凸显了改革、发展与创新的时代主题。比如突出记述了春到上塘、耿车模式等。在凸显地域特色方面,突出记述了水韵之城、白酒之都、项王故里等内容,将其升格设篇。其中,《两河两湖》篇记述宿迁境内的大运河、废黄河与洪泽湖、骆马湖,体现宿迁的生态特色;《酿酒业》篇重点记述了洋河、双沟两大品牌,突出展示了宿迁独特的酒文化;《项羽文化》篇除了记述项羽灭秦分封、称霸诸侯等生平事迹之外,还对项羽文化的千年传承与重大影响进行重点记述,展示了项羽文化的永久魅力。
四、开发利用
下一步,《宿迁市志》发行工作将全面展开,重点是推进“七进”工程,其中,最重要的是“进网络”。宿迁市地方志办公室将把《宿迁市志》电子版发布上网,让广大读者随时可以通过网络下载使用。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做好其他的“六进”,就是让《宿迁市志》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
志书中蕴藏着丰富的历史经验与执政智慧,具有重要的“资政育人”功能。《宿迁市志》出版发行后,为各级党政干部提供以史鉴今、启迪未来的资政工具,各级领导干部可通过阅读该书,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水平,能够从中汲取执政智慧,借鉴历史经验,探求历史规律,从而更好地谋划宿迁未来发展。《宿迁市志》也将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爱祖国、爱家乡,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历史遗存、找得着文化根脉、记得住乡情乡愁。
我们还将积极拓展用志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加快修志成果转化,为广大读者尽可能提供多层次、宽领域、高质量的方志产品,在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旅游开发、廉政建设等各个方面发挥其积极作用。
加大宣传力度是开发利用的关键。希望新闻媒体及记者朋友们,借助新闻媒介优势,大力支持、积极帮助做好《宿迁市志》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各界读志用志,充分发挥志书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有作用。谢谢大家!
问:宿迁市二轮修志进展情况怎样?
答:新中国成立后,全国性的修志有两轮。第一轮修志是于1980年启动,到20世纪末基本完成,《泗洪县志》于1994年出版,《泗阳县志》于1995年出版,县级《宿迁市志》于1996年出版,《沭阳县志》于1997年出版。
21世纪初,全国统一部署二轮修志工作。江苏省2005年启动二轮志书编修,宿迁市也于2005年召开了地方志工作会议,对全市二轮修志工作进行了部署。截至2014年,泗阳、泗洪、沭阳、宿豫三县一区的二轮志书全部公开出版。2005年启动时,因为宿迁建市不到十年,各单位部门资料缺乏、编写人员也不到位,所以编纂工作被搁置下来。一直到2012年2月才正式启动编纂工作。截至2020年,宿迁市的二轮志书全部完成。
问:宿迁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两全”目标实现情况怎样?
答:《宿迁市志》虽然比其他设区市迟了7年时间才真正启动起来,但全市的志书编纂工作依然迎头赶上,实现了与全省同步发展,也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两全目标”。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到目前为止,宿迁市二轮志书编纂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综合年鉴也实现全覆盖,也就是达到了省里提出的“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的要求。
解读宿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新闻发布稿
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
非常感谢大家参加新闻发布会。我代表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就近期出台的宿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向大家作简要解读。
首先,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的有关背景。
食品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事关政府公信力。2019年以来,中央和省级层面相继出台了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意见文件,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由市食安办牵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宿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初稿,经反复征求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同意,最终以宿发[2020]13号文件印发实施。《实施意见》确保国家、省食品安全改革的措施落实落地,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将食品安全各项目标和改革举措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下面,我介绍一下《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和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实施意见》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其中工作目标以附表形式分别对2020年底、2025年、2035年我市食品安全要达到的具体指标和措施进行了明确。
第二、三、四部分:为主要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四个最严”要求。执行最严谨的标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在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上的重要作用,规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强调从产地环境、种养殖业的源头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再到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最严肃的问责,将食品安全纳入纪委监委巡察内容,建立健全褒扬激励、容错纠错、问责追责、依法处置等机制。
二是大力提升“五项能力”。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培育发展壮大我市食品产业。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加强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和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提升改革创新能力,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证照分离”“一网通办”等改革试点,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手段。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充分发挥食品监测和检验作用,并把食品抽检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是持续开展“六大行动”。开展主体责任落实行动,有效推动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基层监管优化行动,厘清市县和部门监管事权清单,重点加强基层一线监管队伍建设。开展放心工程攻坚行动,让人民群众吃的更加安全放心。开展安全知识普及行动,有效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开展重点热点问题疏堵行动,形成重点整治与持续规范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行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食品安全联合惩戒机制。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责任、强化协同配合、纳入地方发展规划等方面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保障措施,建立地方财政、企业资金和社会资本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实施意见》出台的同期,市委市政府还制定了《宿迁市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更大力度体现了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担当,各县区各部门将进一步激发改革活力,自觉强化责任落实,为全市群众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今年以来,虽然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减,并将两方面有机结合起来,相关工作举措持续推进。全市开展了食品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排查,例如,重点对小作坊地产食品、保健食品、肉类及其制品、禁食野生动物、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等加强整治,以及全市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使用合格证制度等。近期,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创新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采购工作,设库组网,建立网上商城,实行封闭管理,确保校园餐饮安全。2020年1月以来,我市共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19389批次,总体合格率达99.17 %,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向好。
请问贾局长,您刚才解读中提到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近期和中远期的目标措施,那么今年具体目标是什么?
答: 2020年全市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将达到6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和食品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食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进出口水平监督抽检任务完成率100%,今年起全市农产品和食品抽检及质量监测质效要争取保持在全省先进梯队。此外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标准化农贸市场快检室建成和运行率100%,食品企业质量安全岗位人员法律知识抽考合格率和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90%。
医疗救助工作新闻通稿
市医疗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医疗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确保医疗救助工作平稳运行,根据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局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
下面我从当前基本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变化两个方面介绍相关具体情况:
一、当前基本情况
当前我市共有医疗救助对象63.1万人,其中重点救助对象29.8万人,拓展救助对象33.3万人。2020年上半年,共有10.9万人次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医疗救助基金支出11238万元,有效减轻了我市困难群众医疗负担。但由于全市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和医疗救助待遇标准不完全统一,医疗救助经办流程也不一致,对医疗救助制度的公平性和规范性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下一步的变化
(一)统一全市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将全市重点救助对象范围统一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本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困境儿童、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7类人群。拓展对象范围统一为重点救助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3类人群。
(二)统一全市医疗救助待遇标准
对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给予救助:
1.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孤老、困境儿童中的孤儿,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内按照100%的比例予以救助。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其他对象、困境儿童中的其他对象、特困职工以及各类拓展救助对象,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内按照70%的比例予以救助。
3.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报销限额的50%执行。
(三)统一医疗救助经办服务
明确由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医疗救助对象参保登记、资金申请结算、数据统计填报、指导配合救助对象信息系统标记和维护、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医疗救助零星报销等工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未设立医保经办机构的,由当地医保职能部门相应业务科室负责。
一、请问各类医疗救助对象如何认定?
答:重点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认定,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由扶贫办负责认定,特困职工由总工会负责认定,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由残联负责认定,其他救助对象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各部门认定之后,将相关信息交由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享受等相关工作。
二、请问医疗救助对象到外地医院就医是否还能够享受救助待遇?
答:救助对象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医疗救助标准不降低。未按照规定改造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医疗救助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转院备案手续一般由符合条件的我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办理,对于恶性肿瘤手术治疗、白血病化疗以及一些罕见病,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