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更温暖|深圳13家教培企业公开承诺 合同期内可无理由退费
2020年09月04日10:2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预付式消费中出现预付款不能退回情况,成为近年消费纠纷的顽疾。为鼓励教育培训企业诚信经营,共建消费信任,9月1日,深圳市消委会发布2020年教育培训“好人举手”企业名单。学而思、新东方等13家企业作出“预收费用不超3个月”“合同期内无理由退费”等承诺。
疫情防控期间,教育培训行业授课进度、服务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关门停业无法为消费者退费的投诉增多。加之教育培训以预付式消费模式为主,消费者预付式款无法追回或不能及时退回,让消费面对教育培训服务时消费意愿受阻。为此,深圳市消委会联合深圳市教育培训行业协会积极探索为教育培训行业预付式消费加保险,确保消费者预付款安全,研究实践“预付款资金监管”模式,举行教育培训行业的机构“好人举手”承诺活动,鼓励诚信企业自我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发布的13家“好人举手”教育培训企业公开承诺,合同期内无理由为消费者退费。13家企业还承诺,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的费用,包括赠送课程。按课时收费的机构,一次性收取不超过60节的费用,有效期不超3个月。如果合同期内因消费者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扣除已产生不可逆费用后,退还剩余课时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13家教育培训企业中,师说教育、国乐飘香等8家企业公开承诺,自愿加入预付款资金监管模式,引入第三方平台和银行,让教育培训企业透明收费。
据介绍,教育培训企业入驻第三方平台“课诚宝”并上架学费监管课程后,消费者购买课程时,可申请预付款监管服务,消费者支付的预付款即进入中国银行监管账户。当消费者确认上课后,该节课的费用达到企业账户,实现“一课一消”的方式,以此保障预付款资金安全,为消费者争取主动,避免教育培训企业在全额收取预付款之后,因市场风险原因导致无法提供服务,消费者无法追回已付款项的情况。
深圳市消委会作为监督单位,将对企业进行持续监督,引导消费者选择进行“好人举手”的商家进行消费,积极参与监督和评价,同时建立“好人举手”退出机制,以公开透明的公示机制敦促企业积极履责,优化商品和服务。
消费者可通过“315消费网”“315消费通”微信公众号、深圳信用网等平台查询企业的消费评价指数,通过深圳市消委会官网查询“好人举手”企业名单和承诺标准并优先选择他们进行消费,同时可通过扫描店内二维码随时评价、监督。
深圳市消委会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对品质的选择,决定了经营者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追求。深圳市消委会将秉持“消费前省心,消费中舒心,消费后不闹心”的工作理念,持续开展“凝聚你我力量 让消费更温暖”系列活动,不断将“好人举手”推广至更多行业,让更多的好企业主动举手、亮出诚信名片,以消费者的选择促进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拉动消费,推动各行业高品质发展,让好企业和消费者最终都能成为温暖消费活动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