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称马粉实为芙蓉石 佐卡伊等品牌珠宝玉石抽检不合格
2021年07月18日10:2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或以往抽检发现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60批次珠宝玉石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有5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6.8%。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鉴定、饰品总质量、标识三个项目。涉及佐卡伊、中国金店等品牌。
定名不符、缺失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介绍,有49批次样品鉴定不合格,存在定名不符、定名缺失、实测与企业标识不符等问题。标准要求,珠宝玉石的定名应按基本名称和标准中规定的各类定名规则、要求进行确定。
如上海经汉商贸有限公司长宁分公司在龙之梦长宁店销售的标称由深圳市佐卡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佐卡伊牌金Au750晶石项坠(型号规格:金Au750,晶石,D3.400ct,d0.030ct,W2.31g;生产日期或批号:未标注),实测为紫晶,企业标称晶石,与标准要求不符。
上海市宝山区慧缘珠宝店在龙湖天街宝山店销售的标称由中国金店(香港)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中国金店牌马粉手链(型号规格:马粉;生产日期或批号:未标注),实测为芙蓉石,企业标称马粉,与标准要求不符。
桃丝(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虹口分公司在龙之梦虹口店销售的标称由桃丝(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TOUS牌 925银耳环(型号规格:925银;生产日期或批号:2020年9月),实测有珍珠,珠宝玉石名称缺失,与标准要求不符。
上海恩尚珠宝有限公司宝山分公司在黄金广场宝山店销售的标称由上海恩尚珠宝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恩尚美钻牌Pt 950锆石戒指(型号规格:Pt 950,锆石,金重:3.16;生产日期或批号:未标注),实测为合成立方氧化锆,企业标称锆石,与实测不符。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指出,各种宝石尤其名贵宝石都有不同的市场价值,定名不准确,可能误导消费者。
饰品总质量不合格
有8批次饰品总质量不合格。根据标准规定,饰品总质量必须准确称量,它是饰品定价的参考依据之一。
如玳萌(上海)珠宝商贸有限公司虹口龙之梦分公司在龙之梦虹口店销售的标称由玳萌(上海)珠宝商贸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VRAI牌G18K金培育钻石/合成钻石项链(型号规格:G18K金,培育钻石/合成钻石,主石重: 0.1ct ,总重4.995g;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年10月23日),饰品总质量实测为4.10g,企业标称4.995g,与实测不符。
标识缺失、不准确
据了解,有59批次标识不合格,其中有58批次标签饰品名称、材质名称标识不合格。根据标准规定,饰品名称必须标注所有的材料名称。
如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隍金金店销售的标称由福州依强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城隍珠宝牌翡翠挂坠(型号规格:翡翠,总重:9.32g;生产日期或批号:未标注),材质名称缺失,未标注配镶石英岩玉(处理),与标准要求不符。
有11批次标签饰品名称-品种名称不合格,包括无饰品品种名称、与标准要求不符两种情况。根据标准规定,品种名称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标注。
如上海市徐汇区弘法珠宝首饰店在梅陇商业中心徐汇店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或供货)的金六福吉祥牌18K金镶嵌锆石(规格型号:18K金,镶嵌锆石;生产日期或批号:未标注),饰品品种名称缺失,应标注为项链,与标准要求不符。
上海市徐汇区怡旭日用品百货店在梅陇商业中心徐汇店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或供货)的琬璨珠宝牌大溪地海珠套链(型号规格:大溪地海珠;生产日期或批号:未标注),应标注为项链,企业标注为套链,与标准要求不符。
有8批次标签质量不合格。如上海市奉贤区中呈黄金店销售的未标注生产(或供货)企业名称的老牌足金戒指(型号规格:足金,戒指,金含量:999‰ (绿玉髓),总重:1.71g;生产日期或批号:未标注),质量应标注为2.36g,企业标称1.71g,与标准要求不符。不合格产品饰品总质量不合格,因此,对应的标签质量也不合格。
此外,有10批次标签产品标准编号不合格,10批次标签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名称不合格。标准规定,饰品标识需对产品标准编号及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的名称进行标注。
如永恒印记市场营销策划(上海)有限公司静安分公司在兴业太古汇静安店销售的18K金耳环(单只)(型号规格:18K金,主石:0/0.000ct,辅石:1/0.03ct ,成色:18K红,金重:0.55g,总重:0.56g;生产日期或批号:2020年7月14日)(未标注商标),企业名称、产品标准编号缺失。
根据抽查结果,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流通领域珠宝玉石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表
消费提醒
仔细检查外观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珠宝玉石饰品时,仔细检查外表面有无划痕或破损,镶嵌饰品还需检查镶嵌牢固度等。选购钻石饰品时,应仔细查验钻石印记是否与自己所购钻石质量一致。国家标准明确规定,超过0.10克拉以上的镶嵌钻石饰品,饰品上必须标注钻石质量的印记。
查看检验证明。珠宝玉石的鉴定分级是由检测机构的检验人员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仪器得出的结论。各专业商店或专业柜台出售的珠宝玉石饰品都应附有检测机构的检验证明。此外,消费者还应妥善保管标注珠宝玉石名称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