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局2021年第6统计督察组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2022年01月27日10:20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统计局于1月13日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本次反馈采取书面反馈形式。省统计局二级巡视员、第6统计督察组副组长王义兴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张金吾书面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和省领导指示精神,省统计局2021年第6统计督察组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近年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行部门统计职责,积极探索数据应用,适应新形势发展、新体制需要的市场监管统计工作体系逐步形成,在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服务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督察发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有关地区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方面还存在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仍需加强,履行部门统计职责不够到位,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压得不够实,部门和基层统计基础比较薄弱,部分被检查企业统计数据失实等问题。
督察组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部门统计工作;三是加强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四是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五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张金吾表示,本次统计督察既是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的有力监督,更是对市场监管统计工作的“全面助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本次督察反馈的问题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实行对账销号式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