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过”培训班未保过 法院判决退费
2022年03月04日10:2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教育培训机构承诺考生面试“保过”,否则全额退款。当考生面试没通过后,学校“食言”了,久拖不退款。法院判定,学校不但要全额退款,还要加上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
2021年6月,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全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通知,哈尔滨五常市小王报名参加了当地中学美术教师职位招聘考试,并通过了笔试。面试考试前,为了提高自己面试能力和成绩,小王同月9日报名参加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后改名深圳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主办的笔试面试培训班。当时学校推出了面试(含补录和调剂)“保过”班,费用需要16050元,小王为了能保证自己考试顺利过关,咬牙报了这个“保过”班。双方约定,16050元学费一次性付清,学员如按协议要求参加培训却未能通过考试,在学员提交全部退费材料申请后,学校3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
小王虽按学校要求完整地参加了培训,但最终还是没能通过面试,他便按协议要求于2021年8月27日向学校提交了全部退费材料,申请退费。8月31日,退费审核通过,但学校迟迟不退款,甚至提出分12期退还的无理要求,遭到小王拒绝。几次催讨无果,小王便将学校告到了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要求学校全额退款并赔偿因占用资金所产生的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系深圳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其民事责任应由被告深圳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原告小王与被告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签订的学员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根据协议约定,若原告参加培训后未能通过2021年黑龙江省特岗教师招聘录用考试面试的,被告应在收到原告提供的全部退费材料并核准无误的30个工作日内向原告退还相应费用。现原告参加培训后未通过面试,向被告申请退费,至今已满30个工作日,故原告主张的退还其培训费1605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关于资金占用利息,法院认为,因本案系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损失即逾期利息的损失,故依法支持自被告违约之日,即2021年10月19日(退费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605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速裁审判庭法官居冬梅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消费者的消费方式越来越丰富,除了传统的实体店消费外,购买教育培训等服务类消费也已成为时下流行的消费方式,各类培训机构应运而生,并开始“野蛮”生长。2020年开始,许多培训机构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开始出现经营困难,因不能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或不能及时退费等频繁被消费者诉至法院。
居冬梅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了避免“退费难”和培训机构“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一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二是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三是签订培训合同时,仔细研读条款,逐项逐条审阅确认;四要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保留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