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卷款跑路 消委会集体诉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年07月19日10:2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重庆荣昌区凡尔赛健身中心卷款跑路,300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涉案金额70余万元。重庆市荣昌区消委会受理其中109名消费者的申请,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并协调律师免费为消费者提供法律代理服务。目前,93名消费者拿到了一审判决书,判决健身中心退还尚未消费的服务费,其中56名消费者申请了强制执行。
消费者郑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她于2021年10月7日在健身中心缴纳681元,办了一张健身“挑战卡”,合同约定1年之内可健身88次,备注栏标注:次年退还680元押金,健身中心如若转让,次卡继续有效。同年10月20日,郑女士得知健身中心老板跑路,而健身中心自己还一次没去过。
消费者姜先生于2021年7月21日,花888元办了1张一年半的健身卡。同年8月22日,他又花400元预订了12节私教课,4天后支付了私教课服务费2000元,但直到关门停业,健身中心也未提供任何私教课服务。
消费者刘女士花780元办了1张3年期的健身“霸王卡”,她告诉记者,自己一次都没去过健身中心,老板就卷款跑路了。
消费者纷纷向荣昌区消委会投诉,经统计,共有300名消费者缴纳了健身服务费,健身中心却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且不退还剩余费用。
荣昌区消委会认为,健身中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在无法联系到健身中心经营者参与纠纷调解的情况下,荣昌区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将健身中心诉至荣昌区人民法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记者了解,共有109名消费者向荣昌区消委会提出申请,以原告身份参与到集体诉讼中来,诉讼金额11.7万元。荣昌区消委会协调重庆志和智(荣昌)律师事务所为消费者免费提供法律代理服务。
法院近期陆续开庭审理此案,荣昌区消委会秘书长陈雨向法院提交了支持消费者起诉意见书,诉请法院依法裁判,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7月13日,已有93位消费者拿到了一审判决书,法院均认定健身中心构成违约,应当退还没有消费的服务费。其他案件将陆续开庭审理。
陈雨秘书长告诉记者,一审判决后,健身中心既不上诉,也不履行法院判决,消委会下一步将继续跟进,协助消费者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