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保业务征求意见 拟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2024年01月05日10:2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共同起草了《关于平稳有序开展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地方政府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从功能定位、统筹规划、支持举措、规范运营等方面,推动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通称为“惠民保”)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惠民保市场稳步扩大,全国有近3亿人次参保,存量产品纵向迭代正成为市场主流模式。《2023年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惠民保)知识图谱》显示,截至11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出的284款惠民保产品中(不包含迭代产品),有211款产品正常运营,占比约为74.30%。持续运营的产品中,市级统筹产品占比超八成、省级统筹产品占比近二成。“一地一策”仍为主流运营模式。数据显示,9省、126市为“一地一策”方案,12省、19市为多款产品同时运营。
征求意见稿提出,惠民保应当设计为个人保险产品,根据消费者的保障需求合理确定保险期间,鼓励设计为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同时,可以适当进行责任分级或费率分组,根据组内被保险人平均风险水平确定费率;不得对既往症患者单独定价,可以适度调整免赔额和赔付比例。
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重点查处以团单形式开展业务、夸大宣传、不当承诺、误导投保人,冒用政府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恶意压价竞争,违规支付手续费、经纪费或其他费用;拖赔惜赔,不合理拒赔;泄露或违法违规使用参保群众个人信息等问题。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应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有效识别和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对提供信息技术支持、特定药品和医疗器械、健康管理等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加强管理,合规运营。
在支持举措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应当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数据脱敏脱密、保证公平公正、与保险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的前提下,按照“最小必须”和“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原则,探索在定制医疗保险保障方案设计期内依申请向拟参与的保险公司提供部分基本医保汇总统计数据,用于确定保险责任和厘定保险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