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人寿、瑞华健康等公司人身险产品存在典型问题 “负面清单”再扩容
2024年04月28日10:2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汇总编制并下发了2024版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2024版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共罗列了94项违规行为,与2023年版相比,新增6条、删减2条、修改2条。
据了解,“负面清单”既是人身险公司产品开发的对照参考,也是监管部门进行产品管理的重要抓手。这一清单自2021年首次正式发布以来,已连续4年在一季度亮相,并持续扩容,其主旨在于逐步规范人身险公司保险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新版新增6条禁令
记者对比发现,在2023年版本基础上,2024版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对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等多项内容进行了完善。具体来看,2024版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共有94项违规行为“上榜”,较2023年版人身险“负面清单”内容新增6条、删减2条、修改2条。
6条新增内容中,产品条款表述类新增1条,即健康保险的既往症未明确表述为“指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被保险人已患的疾病”。产品报送管理方面新增1条,即保险公司未在规定时间通过产品智能检核系统报送产品停止使用报告。
“不明确或含糊的条款表述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解保险责任范围。”北京联合大学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新增既往症的产品表述,一是为了避免销售误导进而引发理赔纠纷,二是消除歧义,使消费者能清楚判断自己的既往病史是否影响保险保障,促进公平交易。
在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新增4条内容:一是保险产品通过调整附加费用率系数倒算的方式,人为干预费率正常水平,存在误导销售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患;二是保险产品备案费用假设与实际费用不一致,费用描述不清晰、费用水平设定不合理;三是同一保险产品在不同渠道销售时采用的精算假设及利润测算结果存在明显差异,同时缺乏管理手段,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四是养老年金保险采用明显偏离实际水平的预定死亡发生率,缺乏定价依据。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教授李文中表示,人身保险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是产品设计和定价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消费者的权益。此次新增内容重点集中在“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部分,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除了新增内容,负面清单还对一些内容进行了删减和调整。例如,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递增比例超过定价利率的表述,删除了“存在严重误导隐患”。“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通过调整附加费用率系数倒算的方式,使产品的个别不同交费年期的年交费率调整为一致水平,存在误导销售隐患”这一条则是全部删除。
“负面清单”持续扩容
人身保险产品条款约定晦涩难懂,导致理赔纠纷高发,投保容易理赔难也成为最受消费者诟病的地方。为此,2018年5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首次列明了52条人身险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
2019年,监管部门建立了人身保险产品通报制度,对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2021年,原银保监会人身险部正式发布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
记者注意到,结合监管实践和通报中的典型问题,监管部门持续调整、更新、完善“负面清单”。2021版“负面清单”涉及73条内容,2022版增至82条,2023版内容再增至90条。
对于“负面清单”持续扩容,信达证券非银分析师王舫朝持肯定态度。王舫朝分析,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对存量产品进行持续规范整改,不断减少产品潜在风险和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尽可能从源头上消除潜在保单纠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负面清单”在延续监管持续性和一致性的同时,不断为行业和险企未来产品开发方面提供思路和启发,同时也成为监管部门进行产品报备管理的重要抓手。
中意人寿、瑞华健康等公司存在典型问题
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持续扩容,主要在于监管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需要规范的典型问题。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观察到,今年2月,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人身保险产品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部分人身险公司存在产品设计不符合“报行合一”基本原则、产品管理不到位、精算假设不审慎、对产品智能检核系统相关工作要求重视不够等四大问题。其中,有些问题就涉及此次“负面清单”新增的内容。
例如,中意人寿、瑞华健康、横琴人寿报送的医疗保险产品,既往症表述为合同生效之前被保险人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缺乏判断的客观依据。德华安顾人寿未按照产品智能检核系统要求规范报备产品并准确填写系统相关信息,导致多次重复报送产品。
在精算方面,通报指出部分公司产品精算假设不科学、不合理。其中,爱心人寿、富德生命人寿报送的某养老年金产品,采用明显偏离实际水平的预定死亡发生率,缺乏定价依据;国宝人寿报送的某定期寿险产品,责任准备金评估未采用行业经验生命表数据。瑞华健康报送的某款疾病保险产品,现金价值假设附加费用率超过监管规定上限;国联人寿报送的某银行代理渠道产品,交费期限和保险期间对应关系设置不合理。
在李文中看来,将这些典型问题提炼为每年发布的“负面清单”,可以提升产品监管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引导保险公司合规经营。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清晰的购买指南,帮助他们理性决策。
据了解,除了发布“负面清单”规范今后的产品开发设计等问题,人身险司也就2023年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通报强调,各公司应持续加强对产品开发设计底层的逻辑研究,以利差、费差和死差管控为抓手,增强产品设计的审慎性。公司总精算师应切实履职尽责,持续提升专业性、独立性和职业道德,把好产品开发设计关。同时,应做好产品回溯工作,及时通过停售或重新报备等方式,管控精算假设偏差或调整产品精算假设,投资收益率假设要参照既往投资收益情况,建立有效约束机制,探索建立与预定利率的联动传导机制。此外,对因产品问题被点名通报的公司,要开展问题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据悉,下一步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产品智能检核系统的功能作用,加大产品核查力度,规范产品报备工作,全面推进“报行合一”,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