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可调整为三个月
2024年11月09日10:2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10月31日,工农中建交和邮储等六大国有商业银行齐发公告称,从11月1日起有序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根据公告,借款人可与银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可调整为三个月。
据了解,此前房贷利率重定价日期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或者房贷发放之日。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也就是说,LPR一年仅能调整一次。如果LPR在1月20日下调,房贷用户需要等待次年的1月1日才能享受到LPR下调带来的好处。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就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发布公告,主要进行两方面优化:一是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二是从11月1日起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根据央行公告,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据此,六大国有银行在公告中称,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保持为一年。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调整时间方面,中行可以自11月1日起受理客户申请,邮储银行则是11月7日起受理。工行、农行、建行和交行则表示,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
三个月、半年、一年,用户该选长周期还是短周期?银行信贷专家表示,房贷合同期限普遍较长,部分期限达到30年,从整个贷款周期看,重定价周期长短对借款人的影响是中性的。在LPR下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可越早享受降息红利。如果政策利率和LPR进入上行通道,在利率上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也会以更快速度适用较高的利率,更早承受加息负担。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借款人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审慎决策。
据悉,其他商业银行也将陆续发布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