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在江苏省首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四级约谈制度
2019年04月11日10:09 来源:基妇处
一级约谈,由县区卫健部门责任科室组织,对首次出现符合约谈对象条件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约谈。约谈对象要报告工作情况、问题根源、整改计划,责任科室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时限,并跟踪整改开展情况。
二级约谈,一级约谈后问题无整改或整改无明显效果的或年内两次一级约谈的,由各县区卫健部门分管领导进行二级约谈并提出批评,二级约谈的单位和个人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同时对相关条线业务督导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三级约谈,二级约谈后问题仍无整改或整改无明显效果的、两次二级约谈的或两次评价不合格的,由各县区卫健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三级约谈,同时对乡镇卫计中心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乡镇街道卫计中心业务负责人、相关条线业务督导责任人进行问责,医疗机构视问题严重程度追究相应责任直至取消签约协议、追回相关购买服务补助资金。
四级约谈,经三级约谈但相关单位仍未整改或整改无明显效果的以及连续两年在市级绩效评价中得分排名倒数的第一、在省绩效评价中倒数三名之内的,由市卫健委分管领导对各县区卫健委主要领导进行四级约谈。凡经四级约谈的县区在下一年度市级评价中扣减相应分数。同时约谈市级条线责任处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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