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卫计执法支队强力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019年09月10日11:24 来源: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544号)和《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19〕9号)要求,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支队结合工作实际,以提升尘毒危害专项执法能力为抓手,强化基础工作,提高业务水平,扎实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支队领导高度重视执业卫生执法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抽调精干力量专门从事职业卫生执法工作,做到专人专事。
二是强化培训。为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执法工作水平,支队先后安排执法人员赴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处、省卫生监督所及原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学习案件取证要点、卷宗制作等内容,效果明显。
三是保障有力。支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执法装备标准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670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2019年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监督便字〔2019〕18号)的要求,除省里同意配置的设备外,又补充购买了全套职业卫生执法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并为执法人员购置了全套个人防护用品,有效满足职业卫生执法工作需要,提升了执法效能。
四是严格执法。依照《职业病防治法》,支队明确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点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公布、个人防护用品规范配置和使用情况等。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均进行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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