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三季度基本药物制度成效明显
2019年10月11日09:07 来源:沭阳县卫健局
今年以来,沭阳县乡镇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2019年前三季度我县乡镇医院共采购基本药物9701.78万元、销售基本药物9216.21万元,占乡镇医院药品销售总金额的63.53%,平均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260种,占使用药品总数的65.43%,基药销售品种数和金额均达到我县预定目标(60%);乡镇医院平均处方值38.42元,较基药实施前下降43.59%;住院次均费用2003.25元,较基药实施前下降19.52%; 2019年1-9月份全县村卫生室采购药品5559.79万元,销售金额4974.3万元,平均处方值22.21元,平均使用药品品种数128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落实科室和乡镇卫生院(卫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下发了《沭阳县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保证基药管理的规范性。
二是完善管理办法。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基药采购、使用、资金结算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措施,做到既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又促进乡镇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大制度宣传。今年以来,该县多次开展基药制度进社区、进学校等形式的大型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规范实施。
四是严打违法违规。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有报必查、有查必究,维护全县良好的工作环境、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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