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评审工作
2019年12月19日09:00 来源:宿迁市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规范宿迁市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婚前保健服务,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水平。受市卫健委委托,宿迁市妇幼保健院组织相关专家,于12月10—12日对全市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评审工作。
评审组根据《江苏省婚前医学检查评审细则》的内容对相关机构采取听汇报、现场检查、人员理论和技术考核、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给予指导,确保工作质量提升。
下一步,宿迁市妇幼保健院将根据此次评审情况对各单位进行单独反馈并上报卫健委,对评审合格的服务机构予以换发《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评审不合格的,将在限期整改后组织再次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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