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医院顺利通过省级“母婴友好医院”评审
2020年01月05日10:58 来源:宿迁市人民医院
12月10日,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发布《关于确认母婴友好医院的通知》(苏妇幼协〔2019〕48号),确认我院等省内8家医疗保健机构为江苏省母婴友好医院。
此前,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组织省级产科、妇幼保健专家,根据母婴友好医院评估标准,对我院“母婴友好医院”创建工作进行省级评审。副院长李运红、副院长乔继冰亲自部署母婴友好医院创建工作,要求产科成立母婴友好医院领导小组,并由医务处牵头,建立多部门联合协调机制,落实评审标准,综合推进母婴友好医院创建工作。
评审分为听取汇报和现场实地考察两个部分。乔继冰汇报了我院创建“母婴友好医院”工作,对医院概况、母婴安全工作、创建自查情况等内容做了详细说明。随后,专家组按照《母婴友好医院十条标准》的要求,对产房、产科门诊、产科病房、孕妇学校、新生儿病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和病历、现场考察、面对面访谈等形式进行综合评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交流和指导。
在反馈会上,专家组对我院创建“母婴友好医院”的工作给予中肯的评价,尤其是产科危急重症应急演练方面所做工作予以高度肯定,各位专家针对各自检查区域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李运红表示,我院将根据母婴友好医院标准和专家组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加强产儿科医疗服务内涵建设与质量控制,深入贯彻母婴友好服务制度,维护和促进母婴健康。
此次我院正式创建成“江苏省母婴友好医院”,将大大提高我院以母婴为中心的人性化服务质量,推动促进自然分娩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市妇幼保健事业再上新台阶。
总共: 1页
作者: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