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延续支持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
2021年08月06日09:00 来源: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期,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文件,同意将《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8〕34号)延期3年,为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继续提供政策依据。
《实施意见》分为10大部分33条内容,主要针对宿迁市社会办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相应支持举措。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支持举办者自愿选择经营性质、落实社会办医税费政策、完善医保支持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财政奖补机制、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改善投融资政策环境、加强监督和管理以及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等方面内容。
2018年文件出台以来,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快发展的热情和积极性明显提升。期间,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成功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所、三级综合医院1所、三级专科医院2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2所、二级乙等综合医院1所、二级乙等专科医院1所;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市级临床(中医)重点专科33个,市级重点学科7个,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建成基层特色专科29个;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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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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