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出台支持政策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
2020年12月20日10:33 来源:宿迁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日前,宿迁市出台《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
《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计划用3至5年时间,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0亿元,机构实现市县区全覆盖,逐步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担保余额不低于50亿元。
为有力推动政府性融担保机构降费让利、可持续经营,我市多措并举,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一是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要求市县区通过新设、指定、增资、合并或重组等方式,明确1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保本微利,重点为小微、“三农”企业融资服务。二是建立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具备充足的担保能力和代偿能力,持续增强担保机构经营实力和服务能力。三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根据国家融资担保体系构建的分险机制,强化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省再担保机构的合作与对接,分散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代偿风险。同时,鼓励县区结合实际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分险。四是加大财政风险补偿支持力度。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出现的代偿损失风险,在获得省再担保机构代偿后,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提升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能力。(金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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