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宿迁公积金8种业务可跨省通办!
2021年01月15日10:32 来源:宿迁发布
市民:小编,我是宿迁人,但是在外地工作,公司给我交了公积金,今年过年想回老家宿迁买房。想咨询一下公积金可以省内通办吗?
宿迁之声:给你带来好消息!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事项范围。预知详情请听小编一一道来!
1月11日
小编从宿迁“政在公开”
线上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等文件要求,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宿迁公积金中心)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事项范围,以满足缴存职工异地的办事需求。
问
我市目前有哪些公积金业务事项可以实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有以下几种业务:
1.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申请人可异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不受缴存地限制。
2. 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贷款购房,可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不受缴存地限制。
3. 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正常退休,可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缴存地限制。
4.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不受地域限制。
5.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申请人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6.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7.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不受地域限制。
8.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地域限制。
答
一、专窗设置
宿迁公积金中心市直及各县(区)管理部根据当地政务服务大厅统一要求,设立线下住房公积金“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二、专窗职责
负责线下办事咨询、协调联系、材料代收、流传分发等服务。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打破属地化管理限制,实现“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
三、主要办理事项
1.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
2. 出具贷款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 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4.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5.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6.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7.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8.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办理渠道
(一)全程网办方式
1. 宿迁公积金中心作为受理中心
属地中心已在线上开通相关业务的,引导申请人自行到属地中心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宿迁公积金中心可选择通过电话方式向属地中心联系人确认办理渠道,也可选择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gjjsap.ccb.com)—“办公助手”—“消息”功能向属地中心联系人发送邮件进行确认。接收属地中心回复确认结果。
2. 宿迁公积金中心作为属地中心
宿迁公积金中心已在线上开通相关业务的,申请人自行到宿迁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宿迁公积金中心按业务流程办理缴存职工业务申请。受理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宿迁公积金中心提出确认的,宿迁公积金中心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确认结果。
(二)代收代办方式
1. 宿迁公积金中心作为受理中心
(1)接收职工申请。宿迁公积金中心“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窗口接收缴存职工申请,由职工填写《“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窗口服务人员对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进行审查。如审查通过,留存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资料影像资料及申请表,向职工出具《“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2)传递职工申请。宿迁公积金中心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窗口每个工作日接收的《申请表》进行拍照,登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业务汇总表》。宿迁公积金中心“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联系人在一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通过“办公助手”—“消息”功能上传当日职工申请明细及《申请表》发送至属地中心。次日将《申请表》原件邮寄至属地中心。
(3)接收业务办理结果及办理材料。宿迁公积金中心“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联系人每个工作日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看前一日接收的业务办理材料并分发至相关部门,登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业务汇总表》。如职工还需办理相关后续业务,相关部门收到该项业务办理结果后,即可通知职工并为其办理后续业务。待收到邮寄的业务办理材料纸质件后,与职工《申请表》一并进行存档。
2. 宿迁公积金中心作为属地中心
(1)反馈业务办理结果及办理材料。宿迁公积金中心“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联系人每个工作日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看前一日接收的由受理中心传递的职工申请,分发相关部门当日办结,依职工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对业务办理材料进行拍照,登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业务汇总表》。
(2)宿迁公积金中心“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联系人在两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通过“办公助手”—“消息”功能将当日业务办结材料发送至受理中心。次日将业务办理材料原件邮寄至受理中心。
(3)待收到受理中心纸质版《申请表》后,与业务办理材料一并进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