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再次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2021年06月01日10:32 来源:宿迁市财政局
近日,根据省相关要求,宿迁市与省同步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最低标准。2021年1月1日起,城镇、农村分别由每人每月120元、80元提高至130元、90元。目前我市重度残疾人数为6.6万人,预计全市全年需增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92.25万元。(社会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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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作者:社会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