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社会团体收费启用财政机打票据
2021年06月05日10:32 来源:宿豫区财政局
社团票据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对外收取费用、接受捐赠时开具的法定凭证,是财政票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用票行为,切实加强对社会团体使用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使用财政票据的通知》要求,宿豫区自2021年6月1日起全面启用《江苏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机打)、《江苏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原《江苏省社会团体统一收据》(手工)停止使用,财政部门不再发放手工社会团体票据。
图为宿豫区社会团体机打票据系统培训现场
宿豫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票据换版工作,按照“验旧领新”的规定,连日来,该局积极组织用票单位办理已使用票据的核销、未使用票据的缴销手续,同时领用新版财政票据,并有针对性开展人员培训,确保社会团体机打票据工作扎实有效落实。(宿豫区财政局)
总共: 1页
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作者: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