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月月返现
2023年10月16日10:30 来源:中国农业银行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二、活动对象:
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仅持有商务卡、准贷记卡、EMV卡、航空/百联通/华润通等特殊联名卡的持卡人除外)
三、活动内容:
活动周期内持卡人可通过农行掌银APP信用卡-农情相伴,支付6积分报名【月月返现(10月)】活动,报名券限20万份,报满即止。报名成功后在活动期间累计消费满10000元、20000元、30000元,可分别获得一次达标抽奖机会,达标金额叠加统计。(详见下表)。达标客户可在收到我行短信通知后(短信通知时间介于11月5日至11月10日之间),点击短信内链接登录掌银进入活动页面参与抽奖(具体抽奖时间以短信告知为准),有机会抽取奖品列表中的奖品,抽奖截止时间11月30日。活动期间每人最多可通过达标获得3次抽奖机会,各活动奖品数量有限。报名时间与消费时间无先后顺序要求。例如:客户A在10月10日-10月20日累计消费满足30000元,在10月15日报名,客户A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在收到我行短信通知提醒后点击进入掌银抽奖活动页面完成抽奖。
奖品列表:
*完成报名且消费达标的客户,三个抽奖可叠加参与,互不冲突。
*活动期间仅需报名一次,报名所需6积分,支付后不可退,支付前请慎重考虑。
四、活动细则:
1、报名后可通过农行掌银APP-信用卡-我的优惠券查看报名情况。持卡人领券报名后,即视为认同本活动细则。
2、本活动限主卡持卡人参与,仅持有附属卡的客户不单独参与本活动。报名成功后名下所有农行信用卡(含同名及异名附属卡)符合条件的消费金额及笔数均计算在内(商务卡、准贷记卡、EMV卡、航空/百联通/华润通等特殊联名卡除外),消费时间以我行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消费金额以我行系统入账金额为准。消费不包括取现、还款、分期、预借现金、预授权、年费、利息、逾期违约金、手续费等,不包括发生退货的交易、不包括外币交易。已发生的交易若在活动期间发生退货(含部分退货)交易,将冲减客户累计消费金额;活动期间发生的交易若在活动结束后发生全部或部分退货或撤销交易,导致客户消费金额发生变化影响达标情况的,我行将相应取消客户获奖资格。本活动不提供容时容差服务。客户如有以下情形,视为未达标:(1)未在指定期限报名;(2)未在指定期限消费;(3)指定期限内消费金额未达标(包括因发生退货等问题导致消费金额未达标)。
3、活动中奖情况以农行后台系统显示为准。
(1)活动涉及积分报名,航空联名卡、百联通联名卡、华润通联名卡等特殊联名卡因所得积分自动转换为联名方积分,故仅持有此类卡片及商务卡、准贷记卡、EMV卡等持卡人不参与本活动。
(2)达标抽奖短信发送时间将介于11月5日至11月10日之间。达标客户收到抽奖通知短信后,可在短信指定日期之前按短信中指定路径或至领奖专区“月月返现”抽奖入口进行抽奖。各活动奖品数量有限。
(3)若客户所中奖品为刷卡金权益,刷卡金权益将不晚于中奖后2日内发放至客户名下,客户可通过农行掌银APP-信用卡-我的优惠券查看详情。其中,100元刷卡金权益,单笔消费满200元可用;200元刷卡金权益,单笔消费满500元可用;300元刷卡金权益,单笔消费满500元可用;30元刷卡金权益,单笔消费满50元可用。刷卡金权益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过期不用自动作废,权益不补。
(4)若客户所中奖品为分期优惠券,分期优惠券将不晚于中奖后2日内发放至客户名下,客户获得分期优惠券权益后可至掌银APP-信用卡-我的优惠券专区查看分期优惠券详情,具体使用说明请见后文分期优惠券通用规则。领取成功后分期优惠券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过期不用自动作废,权益不补。
(5)若客户所中奖品为积分商城优惠券,积分商城优惠券将不晚于中奖后2日内发放至客户名下,客户获得积分商城优惠券权益后可至掌银APP-信用卡-积分商城-首页-我的-我的券包/微信小程序-购物-积分商城-首页-我的-我的券包查看积分商城优惠券详情,具体使用说明请见后文积分商城优惠券通用规则。领取成功后积分商城优惠券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过期不用自动作废,权益不补。商城优惠券仅支持在我行积分商城平台消费时抵扣使用,使用范围和限制以优惠券展示规则为准。消费时间以我行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消费金额以我行系统入账金额为准。
4、刷卡金返现通用规则:
(1)刷卡金返现将以人民币返现的形式入账,入账时间不晚于达标交易后10日内,可以用于抵扣后续消费;持卡人可通过农行掌银APP【信用卡-我的优惠券-刷卡金-已返现】获知返现情况。如满足获得刷卡金返现达标条件的消费首次部分退货后剩余金额仍满足刷卡金券返现条件,刷卡金不撤回,但发生二次退货(无论金额大小)或全额退货、撤销时,刷卡金金额将全部撤回,对应刷卡金券返还至持卡人名下,券有效期内(11月30日前)消费满足条件仍可获得返现,但券有效期结束后发生全额退货、撤销、首次退货后不满足刷卡金券返现条件或二次退货任意金额,刷卡金金额全部撤回且刷卡金券作废。
(2)若持卡人同时参与多个刷卡金返现活动,则返现机会可叠加,但一笔合格交易只能获得一笔返现,系统将按实际可返现金额由高到低逐笔返现,若返现金额相同,按券的有效期由近到远排序,优先返快要到期的刷卡金。未使用的返现机会在有效期内仍旧有效,将在下一笔合格交易发放刷卡金奖励。
(3)如果持卡人对返现结果有异议,或出现交易达标后未获得返现等情形,可在交易达标后60日内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反馈登记,逾期将视为认可返现结果。
5、分期优惠券通用规则:
(1) 分期优惠券仅限人民币账户办理账单分期时使用,且仅能在掌银渠道使用,客户可通过掌银APP-信用卡-我要分期办理账单分期。每张分期优惠券设置账单分期的金额区间、期数、有效期等使用范围,客户在分期金额、期数、有效期均满足条件后可享受对应分期利息折扣优惠,每次申请账单分期仅限使用一张分期优惠券。分期优惠券使用规则以分期优惠券详情页面显示为准。
(2)每张分期优惠券仅能使用一次,撤销与提前还款不可恢复,且提前还款时已享受的折扣优惠不会补扣。
(3)分期优惠券权益仅适用于账单分期,如选择办理账单随e分,则无法使用分期优惠券(注:账单分期办理页面展示随e分开关即代表可办理账单随e分)。
(4)超出分期优惠券有效期,或者分期金额不在分期优惠券指定的分期金额区间内,或者分期期数非分期优惠券指定的期数,分期优惠券不可使用。
(5)分期优惠券不能进行折现、出售、转让或其他用途。
(6)持卡人自参加活动之日起需保持卡片状态正常。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所获分期优惠券权益也将被撤销,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参与活动的账户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7)活动细则未尽事宜以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中的规定为准。(http://www.abchina.com/cn/CreditCard/WealthManagement/xykts/201602/t20160219_833233.htm)。
6、积分商城优惠券通用规则:
(1)积分商城优惠券仅限于购买积分商城指定商品,具体可使用商品范围以登录积分商城后查看的使用明细为准。查看路径:掌银APP-信用卡-积分商城-首页-我的-我的券包/农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小程序-购物-积分商城-首页-我的-我的券包。
(2)积分商城优惠券包含积分优惠券、积分消费券、现金优惠券等形式,具体以优惠券页面展示为准。领取积分优惠券或积分消费券后,持卡人可在积分商城购买现金商品时作为积分抵扣订单金额,该积分不可折算,不影响持卡人账户积分余额。领取现金优惠券后,持卡人可在积分商城购买现金商品时使用现金优惠券作为现金抵扣订单金额。
(3)积分商城优惠券需在优惠券使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视为自动放弃。具体使用时效以登录积分商城后查看的使用明细为准。
(4)每张积分商城优惠券仅限使用1次,订单一旦完成支付则视为优惠券已被成功使用;如需更改订单收货地址信息,可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或到商品详情页查找商户联系方式,联系商户进行更改,仅限商品发货前修改订单收货地址信息。
(5)使用优惠券后的积分商城订单若发生取消订单、退货退款等,退款金额为订单实际支付金额或实际退货金额,优惠券不予重新补发;积分商城优惠券不支持退券换券,优惠券是否已使用以我行系统核实为准。
6、客户自参加活动之日起至获得奖励之日需保持卡片状态正常。客户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所获权益也将被撤销,包含: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参与活动的账户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7、如持卡人对于本活动有任何问题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出。活动期间,持卡人可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咨询。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向农行信用卡中心提出查询的,则视为持卡人认同获奖状态。
8、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变更权和提前终止权,并于农业银行官网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