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实物置换”为名的诈骗
2019年05月08日09:28 来源:连云港市公安局
当前,手机等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飞快,各种款式、功能层出不穷,深受广大爱好者的追捧。然而有些年轻人受到经济的制约,无法得到心仪的电子产品。此时二手交易平台可解决此问题,双方通过协商置换的方式来满足各自的需求。但在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这种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交易进行诈骗,他们发布出售或置换手机信息,当与受害者达成约定后,寄出假冒劣质产品甚至不履行约定义务寄出物品,后将受害者拉黑。
【案例回顾】
1、2019年4月22日8时30分至9时15分期间,倪某天通过二手平台联系犯罪嫌疑人,协商交换手机和平板电脑,倪某天将其iPad Pro和pencil通过顺丰快递寄给犯罪嫌疑人,却收到犯罪嫌疑人寄来的一包山茶油腐乳,后发现被骗,损失价值7500元。
2、2019年4月8日9时49分,韩某报警称其3月30日在家中通过二手网站发现一条售卖二手手机的信息,与对方联系后,双方协商互相置换二手手机,韩某将自己的小米mix3手机邮寄给对方后,对方却没将自己的手机邮寄过来,被骗手机价值约2500元左右。
3、2019年3月28日,李某阳通过二手网络交易平台看到有人出售苹果X手机,遂联系其交换手机,对方同意后,李某阳于3月28日15时,通过圆通快递将其一部黑色三星S8寄给对方;3月31日显示对方已收到快递,但李某阳一直未收到对方的快递,同时被对方拉黑,李某阳发觉被骗遂报警。
4、2019年3月26日17时,成某凯在二手网站上置换手机,将手机寄出后被对方以其手机为二手机需要补差价为名要走300元,且对方将寄出的手机强制追回,现对方将其拉黑,被骗300元及一只黑色苹果7手机。
5、2019年3月14日19时41分,报警人于某称其在二手平台上与人约定交换手机,交换之后,其返回途中发现手机有问题,是安卓系统的手机。受害人用一部三星S8手机(2018年7月初1800元购买)和520元现金交换。
【案件分析】
1、作案特点:从网上沟通置换交易,到发现被骗,持续数天不等。
2、侵害对象:主要是想通过二手交易平台置换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年轻人。
3、袭击目标:主要是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
4、作案手段:主要是嫌疑人在二手交易平台发布虚假出售或置换手机等电子产品信息,当和受害者达成置换约定后,寄出伪劣产品或不寄物品,然后将受害者拉黑。
警方提醒:
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在没有第三方监管的平台交易,如有必要,在交易之前到检测机构将交易的电子产品进行检测,确定没有问题之后再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