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身份证复印件一定要标注用途
2020年02月17日09:18 来源:宿迁市公安局
买房、租房、办理银行业务、登记住宿、出国旅游……日常生活中,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实在太频繁,在毫不设防的情况下将身份证复印件给出,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警方提醒,一定要在复印件上详细注明用途,日后万一有意外发生,也好查对笔迹、认定责任。
标注注意事项如下:
1、标注越细越好,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和姓名;
2、最好用蓝色圆珠笔;
3、部分笔画与身份证的字要有交叉或接触;
4、通常写三行,每一行后面一定要划上横线,以免被偷加其他文字;
5、丢弃身份证复印件时先将其撕毁。
身份证复印件不加标注易衍生三大风险:
1、到银行办理信用卡透支;
2、被人用来开公司,并从事犯罪活动;
3、成为诈骗分子冒充身份的工具。
广大市民一定要牢记身份证复印件标注用途,保护自身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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