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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度“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4月14日11:39   来源:网上宿迁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度“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度“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  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司法局

  2020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度“德法涵养文明·共建

绿色生活”主题活动  服务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系列决策部署,接续抓好“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现就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有效管控环境风险,充分履行司法行政机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突出抓好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保障宿迁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建设美丽宿迁的发力点,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

  二、内容措施

  (一)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普法宣传行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系列行动,推动加强生态文明法治文化建设,持续引导社会各界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推进绿色村居建设。将村居公共卫生环境、个人文明实践行为等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普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发挥村规民约的基础作用,大力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农膜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以及重点水域常年禁捕,大力推动城乡居民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为野生动物营造和谐的栖息环境。

  推进绿色企业建设。联合市工信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持续推进“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创建活动,严格遵守评价规范细则,积极推动企业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自身环境行为、提高自律能力。

  推进绿色校园建设。联合生态环境、教育等部门,编写节水节电、垃圾分类、污染防治、文明交通等绿色环保典型案例,举办环保实践、情景体验、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创意大赛、环保科技小发明等不同主题的实践活动,将环保知识融入“八礼四仪”养成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

  推进绿色生活建设。依托各级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发放文明旅游倡议书,制定旅游公约、绿色文明出行指南,在交通工具场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联动展播绿色文明出行公益宣传片,劝导市民规范停车、有序停车、文明用车,整治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占压盲道等问题,推动形成崇尚文明、低碳生活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法律服务行动。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发挥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主动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扎实做好律师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员会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环境规划评价等决策提供法律建议。组建环保法律服务团,为环境治理项目合法性评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犯罪刑事辩护等事项,特别是针对全市“散乱污”企业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

  扎实做好公证服务工作。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积极做好环境资源保护、生态工程招投标、拆迁、安置补偿金提存等公证业务,探索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合同公证,拓展生态文明建设融资合同、涉及资金补助的生态补偿合同等公证业务新领域,优先办理证据保全、合同协议等涉及环保的公证事项。

  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强环保法律援助宣传,畅通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加大环境公益诉讼领域法律援助力度,为符合条件的环境损害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扎实做好涉环调处工作。抓好环境污染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推动建立环境纠纷调解机制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化解环境保护、土地征用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类矛盾纠纷。对重大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化解,促进社会和谐。

  (三)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法治保障行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大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和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综合效能。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备案审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好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等环境保护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做好政府部门涉及水、气、土地等环保项目的合同审查,避免法律风险、经济风险。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改革,梳理完善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组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定,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依法及时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受理宣传指引,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听证、调解等方式办理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和程序,明确行政应诉人员的权利和责任,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案件。

  三、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的使命担当。各地要把开展好主题活动作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协作联动,注重上下贯通,推动活动落到实处。市法宣办要积极发挥协调指导职能,形成整体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态势。各地法宣办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协作联动,细化制定方案,形成推动合力。

  二是注重氛围营造。积极运用“互联网+”模式,通过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强化互动传播,讲好典型故事,增强矩阵效应,扩大社会影响。要高度重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报送,深入挖掘各级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行政执法在参与和服务环境整治、普法宣传、公益诉讼、矛盾化解等方面成功做法,进一步加大对典型经验的总结、提炼、报送力度。

  三是狠抓督查考核。充分运用法治建设督查等手段,形成科学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各尽其责,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治理、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注重结果运用、示范引领,各地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情况将纳入“七五”普法规划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跟踪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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