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热易“上火” 注意控制“火热”情绪
2020年06月04日09:14 来源:江苏省公安厅
夏季来临,天气逐渐炎热,人的情绪波动加大,容易冲动。有时因一句话或一件小事,一言不合就翻脸,争面子斗怄气,以打架来抒发内心火气。但往往得到的结果就是互相伤害的同时,还要面临法律的处罚。
打架斗殴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少见。从简单的互相推搡到撕扯扭打,更有甚者拳脚相加,冲动时随手抓起危险物品,导致严重后果。这不仅伤害双方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同时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呢?
1、对于因纠纷引起的打架,伤情等级构成轻微伤以下伤害的,构成行政案件。经双方自愿,可以由公安调解处理。若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公安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伤害程度达到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刑事案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另有规定的除外。
警方提醒:打架斗殴是违法的行为,在承担法律后果的同时,当事人受到处罚,给双方家庭带来不良影响或者经济负担,有时甚至带来永远的伤痛,毕竟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无价的。因此,遇事要冷静处理,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千万不要冲动成“魔鬼”,最终受到冲动的惩罚。打架成本高,伤人伤己伤钱包。最后,警方提醒大家,不要把正当防卫作为打架的理由,正当防卫适用的范围是有严格界定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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