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全免费!宿迁市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零自付”
2020年02月29日08:57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截至目前,宿迁市确诊的13名新冠肺炎患者,已有12人治愈出院。在科学治疗过程中,我市所有确诊和疑似患者治疗费用将全部由医保和财政进行统一结算,患者个人“零自付”。
市民张先生是泗阳县人,在今年2月4号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经过医护人员的鼓励和科学治疗,最终康复出院,目前正在家中进一步居家隔离。由于一直在外打工,住院期间,医疗费是他非常担心的事情。
治愈患者 张先生:“也没跟我们说多少钱,也还没让我们付,我们也不知道花多少钱,我估计像这样的话算下来肯定花不少钱,挂那种丙球,我听他们讲说丙球蛮贵的。”
治病花了多少钱成为每一位新冠患者康复后的担忧,但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新冠患者的医药治疗费,或将由政府财政承担。
市医保局医疗保障处工作人员 王波:“截止到目前,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共拨付救治医院5780万元,用于医院救治新冠肺炎病人工作,主要用于经卫计部门确认的疑似和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
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医疗保障,医保部门对于被确诊和疑似为新冠肺炎的患者,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全部按照甲类目录管理。
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后剩下的自费部分,全部由财政予以补助,实行免费医疗救治。
对在外地参加医保的新冠肺炎患者,先治疗后结算,不执行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调减规定。在疫情期间,医保部门也推出了“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便民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外出交叉感染风险,保障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不因疫情影响参保及费用报销。
市医保局医疗保障处工作人员 王波:“对一些慢性病病人,我们也出台一种叫“长处方”的这样一个政策,在疫情发生期间,对门诊慢性病患者,经过医生诊疗,符合条件的最长可以开具三个月的这种药品,我们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