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线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03月07日08:42 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进一步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近日,宿迁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职工线上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在线开展岗前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一)明确培训对象。疫情防控期间,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保险的新录用员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企业原有老职工参加线上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相关培训内容和学时计入相应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课学时,疫情结束后,企业应及时按培训方案组织职工完成线下专业课程培训和相关实操培训。
(二)明确培训内容和方式。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组织新录用员工线上开展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职业技能岗前培训。企业依托各级政府部门公布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或自主开发的线上平台,也可委托资质合法、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职业培训机构,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等方式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三)规范经办流程。备案申请。企业应在培训前向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人社部门申报备案并提供《备案申报表》和培训方案;企业委托第三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还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补贴申领。企业完成培训课程后,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并提供培训花名册、职工社保缴纳凭证、培训合格证书、不少于24课时培训记录证明、职工《劳动合同》等材料。材料受理。人社部门采用预约申报、错峰受理、网络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接受企业申报。经过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人社部门会同级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提供银行账户。
(四)出台补贴政策。对完成线上培训课程并经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一人员只可补贴一次。企业原有老职工完成线上理论课培训及线下专业课程培训和相关实操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