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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再提高 四月份起每人每月610元!
2020年03月28日08:35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近日,宿迁市印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4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2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610元,将惠及全市16万名低保对象。
只要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都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低保,低保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宿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仲倩秋说:“如果家中有病人,因为看病花费比较高,在这样的情况下,低保标准的提高,人均保障水平也得到提高,他整个家庭的生活也能得到一定的改善,具体来说,就是人均保障金额的增加,困难群众的获得感也得到提高。”
据了解,宿迁市目前共有低保对象8.12万户,16.1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7300户,1.4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7.39万户,14.7万人。今年,到目前宿迁市共支出低保金1.98亿元,其中城市低保支出0.16亿元,农村低保支出1.82亿元。此外,“单人保”政策实施以来,已经有8293名大重病患者、12219名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让更多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红利。
宿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仲倩秋说:“对低保对象,对他们的水费和电费也有一定的减免,同时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是按照100元每人的标准发放节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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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