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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513户困难职工全家将纳入特殊医疗保障
2020年04月24日08:34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医保是市民患病时一项最基本的保障,从宿迁市总工会了解到,宿迁全市建档的513户困难职工包括其家庭成员共1829人,将全部纳入市特殊医疗保障范围。
据了解,纳入宿迁市特殊医疗保障范围后,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5个百分点。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在年度最高限额内按70%以上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补助限额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报销限额的50%。
宿迁市宿城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臧锐说:“降低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也就是14000元降低为7000元,7000元之上8万元以下部分报销65%,8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
目前,全市建档的513户困难职工包括其家庭成员共1829人,全部纳入市特殊医疗保障范围。此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分别给予适当补贴和全额资助。
宿迁市宿城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娟说:“困难职工家庭成员由财政出资为其缴纳居民医保,每人每年270元,同时,动态跟踪了解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做到常态帮扶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做到应帮尽帮与应退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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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