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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团购服务可能是传销!
2021年12月24日11:40 来源:南通市公安局
近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网上出现一种涉嫌传销的服务平台,与过去作案手法有所不一样的是,该平台宣称自己提供团购服务,打着“新零售”经济的旗号,诱导消费者和商家加入,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上述平台虚构订货数量,虚假交易,拉人头发展下线,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应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和防范。
涉案公司以团购服务模式为幌子,实际并未开展推销产品、提供服务能经营活动,用短期投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纯资金结算的形式,引导团购参与人员低价“预购”商品,并宣称在40天内高价回购。公司不仅利用线上优惠、奖金制度不断吸引人参与,还在线下成立多个推广中心,在推广中心开业时组织人员到场造势,扩大影响力。对加入平台的会员,犯罪嫌疑人利用微信群、qq群等通信渠道,以讲政策、晒收入的方式,对其平台不断宣传,对参加人员进行宣传洗脑,引诱其发展下线,做大资金池,非法获取暴利。
警方提示:
传销组织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不断增强,除了传统的“拉人头”方式外,现在还有“传商品”、“换股权”等形式,这些组织都是编造致富“神话”,对被骗者人身和心理两方面进行控制,诱使上当。在选择团购网、加盟网店等渠道之前,一定要登陆政府部门相关网站,查询公司注册登记情况,了解经营资质、业务范围、经营状况等信息,认真分析,避免被骗。必须强调的是,不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违法犯罪,参与传销同样是违法的。参与传销者遭受的财产损失无法挽回,传销害人害己,提醒大家提高防范意识,认清传销活动本质,拒绝参加一切传销活动,一旦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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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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