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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宿迁“诚10条”》9月1日发布
2021年09月02日08:20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在经过两个多月的意见征集、走访调研、专题研讨的基础上,9月1日下午,由宿迁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和市信用办联合制定出台的《文明宿迁“诚10条”》正式发布,这十条内容涵盖了个人诚信进行倡导、社交诚信进行约定、商务诚信进行约束,这也是我市继成功推行《宿迁文明20条》《人情新风“宿9条”》后,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的又一创新实践,将形成多元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1.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2.不侃空、不瞎允,说话算话。
3.不贪小便宜、不投机取巧。
4.不拖欠物业费。
5.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6.赴约、聚会要守时。
7.做生意货真价实、不缺斤少两。
8.工资、工程款及时结清。
9.广告、营销不“套路”。
10.公职人员要带头、模范先锋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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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作者:吴兆刚